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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無抬頭,但有禁止背書轉讓其支票背書追溯權利?


請問一下,公司有收到客戶A給的一張沒有寫抬頭,但有"禁止背書轉讓"字眼的客票B支票,因為是客票,所以我們有請客戶A在支票的背面用印背書,
.請問一下這張支票是否可順利託收存入公司的帳戶中?不會因為禁止背書轉讓"字眼,但支票背面有二個印章(1為客戶A印章,1為我們的印章C)無法兌現

.請問此張支票是否就稱為"空白背書"之支票?其效力為何?
.另若此張支票發生退票情況時,我們公司對客戶A是否可就以此張支票再作
求償的動作? 即客戶A的背書效力是否有法力效用?


蘇會answer:


 


您好:


· 發票人沒有書寫受款人,卻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則視同無記載,票據權利人可以更為轉讓


· 此支票存入貴公司帳戶並無問題,沒有背書不連續或違反背書轉讓的規定


· 前手在票據背面簽名就是背書,由於沒有書寫受轉讓者故為[空白背書],其效力當然是有效的


· 若支票不幸退票,貴公司可向發票人及前手a公司進行追索。客戶a是要負背書人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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