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進貨金額等於建議售價時所得之計算


國稅局表示:1.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之事項,尚不包括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進貨金額是否等於建議售價總額。


2.如個人參加人年度進貨金額等於建議售價總額,且將建議售價標示於商品上者,即得免計算個人參加人營利所得,並免填報進貨資料申報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la王寶華 的頭像
    rola王寶華

    王寶華的顧問室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