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完成,在金融業以外,大陸對台灣做出的六十五項特定開放承諾,都超出大陸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所做的承諾,意即提供台灣「超WTO」開放待遇。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昨天在立法院報告服務貿易開放項目及對我衝擊與影響。依經濟部提出的「ECFA服務貿易協議簡介」內容,陸方對我方開放的內容,可分成三類:一是開放我商獨資或提高持股比率;二是擴大台商可提供服務的業務範圍或地域範圍;三是提供我商在大陸經營的便利化措施。

其中最大亮點是電子商務,大陸允許台商在福建所設據點可持股百分之五十五,超出陸方對WTO的承諾,而在福建開設的網站可讓全大陸網民連線,生意範圍在全大陸,不限福建。

文創方面,陸方同意簡化台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設立快速通道,這是陸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沒有的承諾。另外,陸方允許其製作的電影可在台灣後製,台灣研發的線上遊戲在大陸的審查期限,也比照陸港CEPA明訂為兩個月。

運輸部分,陸方開放台商合資提供大陸城間定期旅客運輸服務、獨資設立貨運站、合資設立客貨運兩用站。海運方面 ,台商可獨資在福建經營港口裝卸及貨櫃場,而且資本額及設立分公司等條件都比照陸資企業。空運方面,大陸開放台商可獨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且最低資本額比照陸資企業。貨運承攬方面,大陸開放台商在繳齊資本額後即可設立分公司,不必有一年等待期。

醫療方面,大陸允許台資獨資醫院設置地點擴大至廿二個省會城市及四個直轄市,之前ECFA早收清單中只允許台資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及海南省獨資設醫院。

在電信方面,陸方開放台商投資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客服中心及境外客服中心等,但有持股上限;另試點開放台資獨資經營境外客服中心。


圖/聯合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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