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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推行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以方便消費者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自101年3月1日起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手機條碼之申請、列印及維護功能,請大家踴躍上網申請。
電子發票手機條碼申請流程如下:
1.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以申請手機條碼。
3.該平台將以簡訊方式配送四位驗證碼至該手機。
4.再於平台申請畫面輸入驗證碼以產出手機條碼。
5.列印條碼,自行裁切後於購物時出示使用。
6.該平台將發送驗證信至申請者輸入之電子郵件信箱,請務必回覆驗證信,以開啓「驗證碼變更」及「中獎通知」功能。
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步指出,101年3月至6月為試辦期間,經核准試辦之店家有全台順發3C及聖兒莉各分店(3月上線)、全台大潤發(除內湖店3月7日上線外,餘4月1日上線);101年7月1日起,全台開立電子發票店家且具備一維條碼掃描設備之營業人全面配合使用。
高雄市國稅局在此呼籲: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推行至今,全台已有四大超商、量販店、服飾業、百貨公司等加入使用行列,未來加油站及其他各行各業,也將陸續加入開立電子發票行列,待全面無紙化後,將可節省紙張及前端開立發票作業、紙本發票存根聯運送、保存成本,以達成節能減碳愛地球之全球共識,請消費者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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