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表示,因超商門市據點普及和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便利性,沒有時間跑銀行或不喜歡操作自動櫃員機繳稅的民眾可善加利用,就近至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各營業門市繳納稅款,但要注意的事項有:限用條碼化繳款書、繳納稅款限2萬元以下及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24時前繳納稅款,如逾時繳納,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銀行、合作社、農漁會繳稅,且需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國稅局說明,查獲某超商店員利用代收稅款的機會侵佔款項之不法情事,該店員掃瞄稅單條碼後,僅在繳款書蓋店章,故意未按下電腦確定鍵印出「代收款繳款證明」,該筆繳稅資料未上傳總公司,致該稅款未解繳國庫,造成繳稅異常,影響納稅人權益。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為防止是類情事發生,在超商繳稅後,一定要拿回蓋有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並確認店章是否清楚,尤其要記得索取「代收款繳款證明」(顧客聯),確認完成繳稅手續,檢視內容與繳稅資料是否相符,並妥善保管作為繳稅證明憑證,以確保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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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