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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跨海追稅 金融業不安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美國政府跨海追稅,台灣金融業面臨被美方課稅30%的壓力,銀行公會日前函請金管會協調財政部,讓金融業被美方課徵的稅額,可以全部在台扣抵,以降低對金融業的衝擊。


美國政府祭出「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向美國通報美國人的金融資料,以供查稅。只要存款50萬美元以上的美國人,金融機構須向美方通報資料。此規定嚴重衝擊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金融業,引來各國反彈,但美方至今態度堅決。


FATCA規定,外國金融業如果不與美國簽訂「外國金融機構合約」(FFI),就會加課30%的稅。


如果簽FFI,則須配合定期提供美國客戶資料,執行上會增加成本,包括如何辨識是否為「美國人」,資料定期追蹤等,且還要取得客戶同意,客戶若拒絕,將增添很多困擾,未來執行上若有問題,不符規定,還是會被課30%的稅。


銀行公會除了積極與美方溝通,強調此舉恐違反台灣相關法律、執行有困難,最近也頻頻向金管會反映,希望金管會能協調財政部,在金融業萬一被課30%的稅時,可以在台全部扣抵應納稅額。


銀行業者表示,依FATCA規定,是針對與美國來源所得有關的「交易金額」課徵30%的稅。以100元的交易,所得50元為例,要被課30元稅額。


金融業者最希望的是,30%的稅額全部可以扣抵,以降低衝擊。部分會計師則認為,這可能侵蝕台灣方面的稅基,難度較高。


FATCA規定將在20141月上路,但若要簽訂FFI,最遲須在20136月底前簽訂,時間相當緊迫。金管會官員表示,已密切注意FATCA進展,會盡力協助國內金融業者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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