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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類投保金額在40,100()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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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紅酒猖狂 拉菲年產24萬瓶陸賣200萬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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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區專供茅台酒 攏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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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濫發商業電郵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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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且故意隱匿帳證資料,係屬故意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稅捐核課期間應為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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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指出,按現行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另同法第7條第2項規定,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指左列兩種: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及第3項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係指前項規定以外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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