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位選擇資料表



身分
類別



保  險  對  象



投保單位



被保險人



眷屬











第一目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1.無職業之配偶
2.
無職業之直系血親尊親
 屬(父母、祖父母及外
 祖父母等)
3.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
 屬未滿二十歲無謀生能
 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
 職業者(子女、孫子女
 及外孫子女)



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或雇主



第二目



公、民營事業或機構之受雇者



第三目



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



第四目



雇主或自營業主



第五目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第一目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同上



所屬工(公)會



第二目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第一目



農會或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同上



所屬或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水利會或漁會



第二目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







第一目



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卹遺眷





國防部指定之單位



第二目



替代役役男





內政部指定之單位







 



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





戶籍所在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安置機構







第一目



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同第一類之眷屬範圍



戶籍所在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安置機構或訓練機構



第二目



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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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