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愛玉說,任天堂現已不出貨給博優,先前銷售的產品,博優仍會維修,但庫存最多再撐一兩個月。
曾愛玉委託律師鄭文龍與陳為祥表示,台灣任天堂溥天公司給予博優獨家代理權所簽合約,未定期限,提告主要是要維持獨家代理經銷權,若確定無法保住,則應根據商業慣例予以補償,而曾愛玉擔任任天堂溥天的總經理,也要根據國際慣例給予離職金。
曾愛玉說,任天堂在台灣成立的子公司溥天資本額才五百萬元,還是她自掏腰包拿出一億元,才讓溥天取得銀行四億元的信用額度,就連「溥天第一顆公司章與存摺都還在我身上」。她說,去年底接到日本任天堂三月一日解除獨家代理的文件,還解除她任天堂溥天總經理職務,讓她疑惑不解又憤怒。
曾:展碁挾商標為籌碼 獲Wii代理
至於為何告展碁,曾愛玉表示,展碁早先註冊了「Wii」這個公司商標,沒想到Wii遊戲主機全球狂賣,展碁拿此商標為籌碼,要求代理;曾愛玉說,日方唯恐延宕Wii在台上市計畫,因此任天堂岩田社長(岩田聰)向我拜託,說只讓他們賣Wii產品就好。但現在日方不顧商業道德,將博優一腳踢開,故決定連當年展碁違約銷售Wii的事情一併提出告訴。
展碁國際英文全名為「Weblink International Inc.」,縮寫為「Wii」,在二○○二年首次向智慧財產局申請「Wii」的商標圖樣,二○○三年底註冊公告,當時任天堂還沒有研發出Wii主機;但該商標二○○七年十一月底移轉給「日商任天堂股份有限公司」,十分湊巧地,溥天在二○○八年二月發表聲明,新增展碁為Wii在台代理商,很難不引人聯想。
任天堂:曾經溝通 非片面終止
展碁對此回應,拿到代理權與商標沒有關聯,況且,拿到好的產品的代理權是每家代理公司的目標,不知道如何侵犯到博優的權利。
溥天則表示,無論是台灣分公司或總社,從未對博優就任天堂商品,給予「未定期限之獨家販售」權利。溥天指出,早在Wii尚未在台上市前,即向博優溝通,無法像過去一樣進行無合約銷售,希望另簽訂書面契約,但博優不接受,才終止與博優的合約,絕非「突然片面終止」;解除曾愛玉總經理職務也是一樣的情形。
溥天對於導致訴訟表示遺憾,也強調在日本總社支援下,會持續在台販售任天堂產品,並提供完整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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