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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規劃要周全,否則後座力驚人;最重要的是,別忘了父債子償「限定繼承」的威力


個案實例


國稅局於20105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希望藉由「名譽受損」的壓力,讓民眾自願繳稅。其中欠稅大戶第一名是黃若谷,因身為黃任中獨子,繼承父親生前欠稅及高額遺產稅合計33億元。


1971年,黃任中曾任美國橡樹公司(OAK)營運總部的副總裁,供應台灣市場電路基板,黃任中算是台灣電子業的元老之一。1995年,黃任中賣出遠東航空股票,淨賺56億元,名列「富比世雜誌」全球華人排名第214有錢人。為何黃家如今會欠這麼多稅金?


個案解析


節稅規劃出現瑕疵


黃家欠下高額稅金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是個人資產法人化,黃任中以皇龍投資公司持有遠航股票,投資公司可以利用費用降低股利所得,降低股東的綜所稅


但是,如果公司出售遠航股票賺得價差53億元,不計入公司所得,但是必須計入盈餘


當公司分配盈餘給黃任中等七位股東,則股東應繳綜所稅以邊際稅率40%試算,需繳20億元。因此,投資公司適合節省股利所得稅,但是不能賺股票價差,否則會將個人免稅所得變成應稅所得。


民眾出售不動產時,要繳交土增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但稅負不會太高。不過,當民眾以投資公司名義持有不動產時,出售價差屬於公司盈餘,分配給股東時,全額繳交股利所得,稅負便會陡增。


第二個原因是個人所得證券化。黃任中先將皇龍投資公司股份印製實體有價證券,再出售安帝公司,賺取股價價差53億元,屬於證券交易所得,而非財產交易所得。而台灣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黃任中等七位股東計畫因此免稅20億元。


但是這樣的節稅規劃卻出現瑕疵,敗筆一是買方安帝公司的資本額只有2,800萬,卻購買身價56億元的皇龍投資公司;敗筆二是安帝公司從8489年度,除此筆買賣,沒有其他業務;敗筆三則是安帝公司購買56億元股權交易案,僅付頭期款3,042萬,只占0.57%。此節稅規劃經判決敗訴後,黃任中因而須補稅金額12億元。


第三個原因則是限定繼承可能父債子還。黃任中為償還欠稅,提交台北行政執行處一張面額40億元的本票。當黃任中把本票交給台北行政執行處時,已過了本票的三年請求時效,黃任中也未透過法院確定債權。而開票人傅琨萁也否認債務成立(不欠人錢),所以這張本票無從執行。


但是,黃任中於93年過世時,國稅局把這張40億元本票計入遺產,核課遺產稅17億元。


貼心叮嚀


理財比避稅還重要


繼承人黃若谷並未對國稅局遺產稅核定書提出異議,遺產稅17億元就此確定。再加上黃任中生前本稅加罰與利息的15億元,讓黃若谷背負33億元欠稅金額。


黃任中說過一句話:「人生像拋物線,當它要下來時,就下來,還真是拿它一點辦法都沒有!」其實,性命比金錢更重要。


現在台灣的遺贈稅降到10%,已經非常便宜,民眾不需再費心逃稅,賠上性命,更得不償失。財富所得的稅負很輕,民眾應該努力理財致富,不需太擔心重稅上身。


林嘉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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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