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關係消滅受託人要申請註銷扣繳統一編號


國稅局表示:查得信託關係消滅,受託人已將信託財產歸還委託人,但未向稽徵機關申請註銷信託案件扣繳統一編號及稅籍編號。


國稅局說,因信託關係消滅、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等原因致已無辦理信託業務者,應向編配扣繳統一編號之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統一編號及稅籍編號。


須提供下列資料:
一、受託人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信託財產非屬專案核准,提供信託關係消滅契約書影本。
三、填寫信託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計3聯,並加蓋扣繳單位名稱及受託人或負責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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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