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產與變更土地公告現值.節省增值稅問題.


媽媽因外婆過世.而繼承一筆數十年未過戶的土地.是否可於繼承遺產時.順便.變更土地的公告現值呢?因為怕將來若要出售時.會有高額土地增值稅的問題?謝謝回覆.


 


蘇會answer:


 


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你母親繼承的土地的前次移轉公告現值會調整成繼承日的公告現值,所以將來出售時,不會有高額的土地增值稅,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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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