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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之歇業(解散)登記程序:


1、填寫


l          申請書1份、


l          股東同意書1份(須同時選任清算人)(需全體股東同意親簽)


l          變更登記表二份


送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免規費(直轄市送市政府)


完成後


2、辦理營業人歇業登記


l          上述程序核准公文影本


l          申請書


送國稅局辦理,免規費


於十五日內辦理各類所得扣繳申報
於四十五日內辦理年度結算申報
於六個月內辦理清算申報,必要時可延展一次六個月


 


法院部份1(清算人就任):狀紙、公司解散核准函、公告報紙、股東願任同意書(同意解散)、願任清算人同意書、願任監察人同意書、公司相關帳本等等


法院部份2(清算人解任):狀紙、清算申報書、監察人同意書、股東同意書等等。


全部程序至淸算人解任完成約六個月。如果只辦到營利結束約一個星期至二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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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a098258583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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