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公司治理的跨國企業,愈來愈重視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稅務問題亦漸漸成為跨國企業董事會所關注及討論的重要議題。這不是一項偶然的現象,而是管理趨勢。這可從日前本所舉辦的「預先訂價協議面面觀-台商及大陸投資事業應有的移轉訂價新知」研討會,獲得數百位企業高階主管踴躍參加、熱烈討論有關台商在中國大陸及歐美申請預先訂價協議的實務與運用,即可窺見一斑。
一家國內大型跨國企業高階主管說:「由於公司獲利逐漸微利化,使企業經營者都將腦筋動到少繳稅的念頭上,形成企業過度耕耘與稅務機關關係的怪現象,這種企圖靠人際關係來管理稅務風險的方法,是因為企業對於稅務風險的殺傷力認識不足所致」,最近許多跨國企業都有很不好的經驗,因為當與稅捐機關展開稅務協商時,不但發現公司(集團)的稅務管理體制跟不上各國法令要求,而且專業嚴重不足,備感挫折。
重視股東權益及企業形象的經營者,必須重視企業的稅務治理政策,尤其公司財務報表所顯示的獲利品質,深受企業稅務管理的影響,未妥適進行稅務風險的管理,猶如擁抱地雷,不知那一天會爆炸。例如,企業的交易模式,若可能併存「常設機構(PE)」與「移轉訂價(TP)」問題時,應針對該交易模式作必要調整,在可能範圍內,若能捨PE就TP,或許較能掌握稅務及法律責任。
根據非正式的統計,關係企業間交易約占全球貿易額的40%,台商關係企業間亦存在這種現象,而各國稅務機關,都非常關注關係企業間交易所普遍存在的避稅問題,但移轉訂價問題的處理,是一項牽涉相當主觀的認定又舉證困難的事情,不只可能造成企業嚴重的重複課稅,甚至可能衍生複雜的關稅與加值營業稅等問題。
對稅務機關而言,移轉訂價之查核雖可防杜企業藉關聯企業間的安排減少稅負,但由於事後查核,卻也造成許多困擾與爭議,於是產生了「預先訂價協議(APA)機制,截至目前APA已為世界各國實施移轉訂價查核國家廣為採用的配套措施。APA除可消弭稅捐機關事後查核所引發的爭議外,尚可減少徵納雙方的稽徵行政費用與納稅成本,在一定期間內將移轉訂價的稅務風險降至最低,是一項重要的稅務風險管理措施;但是預先訂價協議的申請,涉及到可行性評估及資料準備,預約談判、審核評估、磋商協議及準備簽署協議等冗長的協商過程與企業稅務策略。
跨國企業申請預先訂價協議除須考量個別公司的特性外,子公司所在地稅局以及台灣稅局的態度,亦應考量,尤其未來經營情況的變化,相關規劃準備及事後管理機制是相當複雜的。因此,如果不是在富有經驗的專業團隊配合、指導下準備各項文件及協助完成移轉訂價報告,恐怕很難在最短期間內與稅捐機關達成簽署預先訂價協議,並作後續稅局監管的管理。
台商如何在外國稅捐機關積極執行移轉訂價查核下,尋求合法合理的稅務與訂價安排,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與事前規劃。對於可以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及降低稅務成本頗有助益的預先訂價協議的安排,是一項值得思考的租稅風險預防措施。台灣的跨國企業應如何將台灣與大陸的經驗結合,進而為投資歐盟與全球布局規劃,以因應各國稅務機關的挑戰,相信是跨國企業不得不面對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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