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
2005年12月29日 2005-12-29 05:31:11.0
34號公報將於95年1月1日適用,凡持有或發行金融商品之企業,除少數金融商品排除適用外,皆受到規範。現階段,企業除了要了解該公報並對所持有金融商品做適當分類及其公報實施所產生的影響,也必須按主管機關規定在期限內完成相關事宜。
1. 95年1月31日前公告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及業主權益之調整項
上市櫃公司於首次適用34號公報的會計年度開始時,將金融資產及負債作適當分類並分別以公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重新衡量,原始帳列金額調整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及業主權益之調整項,影響總數須於95年1月31日前以重大訊息方式輸入股市觀測站。
因此,企業要在年底前預先對持有的金融商品,按管理當局的意圖及公報相關規定決定應認列的會計科目及分類(如: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日、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以成本衡量及避險之衍生性商品等),因為分類會影響續後評價,而分類一旦確立,日後要重分類就會受到嚴格限制。此外,評價方法一旦決定了,在日後就必須在前後一致的基礎下持續採用。在按34號公報分類及重新評價後,才能計算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及業主權益之影響總數。
2. 應注意未實現損益對盈餘分配之影響,及早規劃或修正公司章程所訂股利政策
34號公報適用後,所產生的未實現損益將會對盈餘分配產生影響。就資產負債表面來看,公開發行公司於34號公報適用後,分派盈餘時,應就股東權益項下之「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限制其盈餘分派。因此,如備供出售類別所產生的未評價損失將以提列特別公積的方式來限制盈餘分配。
由於目前並不要求公司就損益表帳列未實現的「金融商品評價利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因此,如交易目的金融商品所產生的未實現評價利得,就可能被當成盈餘,而以現金股利分配給股東,這樣會導致因為盈餘過度分配,造成企業營運資金缺口。因此,企業應考量34公報對損益之影響及考量現金流量,及早規劃或修正公司章程所訂股利政策。
3. 注意所屬行業之會計科目代碼修正及相關電腦系統配合
目前,非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仍維持現行四碼,「一般行業會計科目及代碼」已於95年12月16日公布。而「金融保險業之會計科目及代碼」近期內將由證交所將配合以五碼編碼方式整併。企業應該取得最新的會計科目代碼,配合電腦系統的修改,首次適用時才不會增加各部門的工作負擔。
4. 注意所屬產業的財報編制準則,評估對95年第一季季報的影響
企業應及早瞭解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尤其是新的科目及分類,對企業的各項財務比率將造成影響。例如,備供出售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變動,將反映在股東權益項目,公司價值亦將隨著金融商品之價值變化而改變。
而以公平價值衡量的金融商品,將使盈餘波動度變大,亦將造成包括每股盈餘、資產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等比率產生變化。附表為各行業已公告的修正後財報編製準則。
首次適用34號公報編製比較財務報表時,94年度財務報表應依95年度所使用會計科目進行重新分類,但不須重編。但是,企業在編製95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時,亦該對94年度資產負債重新分類以配合95年度報表表達。
企業應就上述各項所提醒事項進行因應之外,也必須評估分析其影響,及早與會計師進行溝通,才可以使34號公報對企業所產生的衝擊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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