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草案擬於11月出爐,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昨(26)日表示,將針對外資與陸資,實施兩套管理模式,示範區的外商可享有超越世界貿易組織(WTO)待遇;陸資則享有WTO平級待遇。
所謂WTO平級待遇,指的是,我國加入WTO時,對所有成員國,在貿易投資等方面的承諾事項。這些承諾,未來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投資的陸資企業,都將可以一體適用。
據瞭解,為了推升兩岸產業合作,主管機關未來挑選陸資時,將優先挑選與我國產業呈現互補的實力陸資,例如,能鞏固我國面板業出海口的陸資家電品牌,以及能協助我國汽車與零配件業者,展銷大陸市場的陸資汽車品牌。
兩岸雖一前一後加入WTO,不過,因兩岸情況特殊,對於來台投資的陸資,並未給予等同外資的待遇,即便兩岸經濟協議(ECFA)談判上,亦開給大陸低於WTO待遇。一旦自由經濟示範區上路,在此區內陸資待遇提升為WTO平級待遇,意味著兩岸經貿關係的劃時代改變。
尹啟銘表示,「特區」將單方面主動放寬國外與大陸產業的進入限制,針對外商,可配合國內重大產業發展與國外投資者需求,給予超WTO待遇。
由於我國目前仍針對陸資來台,實施嚴格的正面表列清單制,即清單上的項目才准投資,未來經「特案特批」進入特區的陸資,將可比照目前外資待遇,不受限投資我高科技產業等。
尹啟銘也說,初步看來,高雄市具備作為示範區條件,不過,未來示範區不會以一處為限,經建會將考量地方發展、基礎建設、區域均衡等條件,同意其他地方政府可以遞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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