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12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 10140000010
附件:無

主旨:公告101年度重點拓銷市場。
依據:「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第6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為協助廠商加強拓展海外市場,以維持我對外貿易穩定成長,爰配合產業發展及政策需要,選定日本、韓國、印尼、越南、印度、中國大陸(含香港)、巴西、俄羅斯、土耳其、南非、中東地區及墨西哥等12個市場為101年度重點拓銷市場。
二、前述中東地區係涵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以色列、約旦、敘利亞、科威特、黎巴嫩、卡達、阿曼、巴林、葉門、伊拉克、阿富汗等13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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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