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繼承及課稅


提問:


本人兄長因有雙重國籍(USA & ROC), 想請問將來繼承我父親不動產時是以中華民國籍
來繼承比較好還是以美國籍來繼承比較好? 聽說如用美籍會引來美國課稅, 用中華民國籍則美方通常不會知道, 請問是這樣嗎?


會計師回答:


如果是中華民國境內不動產,應該是以中華民國籍來繼承比較好,理由如下:
 
一、不論任何國籍,如有繼承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均應申報及繳納遺產稅
二、美國是徹底的屬人主義,如果知道有這筆財產,以後這筆財產之收益均須併入美國之所得稅申報。以以往經驗而言,以本國人名義登記之財產,被美國國稅局查得的機率不高。
三、以本國人名義繼承,在完稅後登記之程序較為簡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la王寶華 的頭像
    rola王寶華

    王寶華的顧問室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