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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1年7月1日開始,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目前在中國大陸工作為數約80萬的外國和香港與臺灣人,都必須將高達收入的22% 交給社保基金。德國和南韓則因為較早時已中國當局簽訂社會保險方面的協定,德、韓籍的大陸工人不需參與中國的社保基金,避免了在本國和就業國重複參加社會保險。


不過根據香港工總副主席兼珠三角工業協會主席劉展灝表示,這項政策對數以萬計的外資工廠而言,將會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很多將無可選擇而關門撤出大陸。他說,這些外資工廠 目前已因為成本增加、工資漲價、人民幣幣值上升以及週期性的缺電和缺乏工人而陷於水深火熱之中。


根據去年10月通過的社會保險法,所有在大陸工作超過6個月以上的外國和境外人士,都需要參與和支付社保基金。目前只有德國和南韓的工人可以豁免,而香港和其他國家在大陸工作的人, 都需要因此付出雙重的社會保險金。以香港人在大陸工作為例,他除了要將部分收入支付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之外,從7月1日開始,還需要支付大陸的社保基金。
香港總商會總裁方志偉表示,他曾經以商會名義向大陸當局表達會員們的關注,但迄今未收到任何回覆。立場傾向北京的中華總商會則表示,他們目前還在徵詢會員們的意見。
《南華早報》引述方志偉說:「如果法律廣泛實施,勢將提高所有外資企業的成本,包括了在大陸工作的香港人。我們希望條例之中能夠包含一些特別的豁免。」
據當局統計,目前約有為數60萬的外國和境外人士,以及20萬的香港人,在大陸工作。任何人如果逃避社保責任,將被罰三倍的金錢。
境外工人支付社保基金15年後,可獲得基金付出的福利金,工人也可以安排他們的子女繼承這筆福利。
工人不但要付出雙重的保險基金費用,雇主的損失將更為嚴重。據一名在廣東開設多家工廠的港商表示,為了支付屬下境外工人的社保基金,他每個月將額外付出120萬港元。
處理香港與大陸事務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一名發言人說,這些問題不是局方的責任,也不知道那一個部門的責任。


另外,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大陸將自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將首次適用於外籍員工,在華經營的外國企業成本也將顯著上升。大陸第一部全國社會保險法可能要求僱傭外籍人士的公司每 月繳納至多4324.56元(人民幣,下同)的社會保險費,用以支付國家醫保、養老金、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等費用。在個人繳款部分,外籍員工每月可能最多繳交128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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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