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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貫徹政府協助弱勢自立並減輕弱勢創業者之經濟負擔的政策,修正「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規定,自今年一月起,將獨力負擔家計者納入「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協助的特定對象,提供前3年免息,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的優惠創業貸款,利息差額由勞委會補貼給放款銀行,以降低其創業資金上的壓力,創業可以更輕鬆。
所謂獨力負擔家計者,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含配偶死亡、配偶失蹤6個月以上、離婚、配偶服兵役或服刑的情況,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等。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身分的人,在申請微型創業貸款時檢具相關證明資料,經審查獲貸後就可享有上述的優惠利率。
鑑於微型創業是就業的新型態,勞委會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者創業,開辦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創業諮詢輔導服務計畫,除提供免費創業入門班、進階班、精進班課程及前、中、後全程顧問諮詢輔導陪伴措施外,另提供最高100萬元、為期7年、免保人免擔保品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近3年來已協助6千5百餘人完成創業,創造約1萬9千個就業機會。
一般微型創業鳳凰貸款人其貸款條件為前2年免息,第3年起自付貸款本息,本次貸款規定修正後,獨力負擔家計者享有前3年免息,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降低創業的資金負擔。相關資訊可洽勞委會免費創業諮詢專線0800-092-957或上微型創業鳳凰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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