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召開座談會聽取各界對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議題之意見


 


財政部表示,鑒於現行稅制下,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以及投機人士蓄意炒作房價,市場近期有過熱現象,且高額消費帶動物價上漲引發負面感受,依據行政院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之「房屋及土地稅負合理化」之處理原則,該部刻研議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種銷售稅」),為期審慎週延,於今(3)日邀集 曾 教授巨威、 張 教授金鶚、 林 教授建甫、 羅 教授德城、不動產相關業者、工商團體及其他政府機關等召開座談會,就特種銷售稅議題聽取產學界意見。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課徵特種銷售稅之目的係為抑制不動產投機炒作,以及彌補高消費卻享有低稅負之缺失,維護租稅公平。研議中之作法為針對所有權人移轉短期持有非自用住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可供建築之土地持有期間2年以內者,按銷售價格課徵;對於符合一定金額之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及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傢俱等,於產製出廠或進口時,按銷售價格或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後課徵;對於入會費價格達50萬元者,於銷售時按銷售價格課徵。
  


實施上開措施預期效益,係期能抑制投機炒作,使房屋市場回歸交易正常化,並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維護租稅公平、回應符合社會期待,消息揭露後已有部分地區之房價及交易量下降,顯示應可達到預期效益,至實施後預估將增加稅收150億元,擬用於社會福利及照顧弱勢民眾。
  


財政部表示,於本次座談會中,張政務次長盛和已就一般社會大眾疑慮部分加以澄清,強調特種銷售稅之課徵,對於僅有1間房屋之家戶(占全國持有房屋家戶之比例為68.5%)完全不受影響,或雖擁有2間房屋以上,只要於出售時持有期間超過2年,亦無須課徵特種銷售稅。至與會代表所提之各項建議,該部將納入參考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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