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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個人發票報公司帳 下半年開罰


中國時報【洪正吉/台北報導】


用個人消費發票,混充公司營業費用藉此逃漏稅的廠商要注意了!北區國稅局昨日宣布,今年將重點查緝「假發票」逃漏稅的商家,凡是營利事業將個人購買服飾、珠寶、娛樂休閒、化妝品等日常消費收據,混充是公司費用者,國稅局上半年將先透過輔導方式限期改善,下半年起將正式開罰。


財政部今年度首度將「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查稅重點,負責規劃的北區國稅局最近已邀集五區國稅局開會,並確定「先輔導後查核」的查緝方式。國稅局官員表示,今年 六月三十日 以前,會先輔導自行補報補繳稅款,若營業人未主動申報繳稅,國稅局將主動查核,並從下半年開始處罰。


目前國稅局列舉的十九種違漏型態,包括營業人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進項稅額鉅增,但營所稅申報淨利率卻偏低、以及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等,都是查緝重點。


北區國稅局表示,有業者常常把家庭開銷的統一發票,以現金或信用卡刷卡方式付款後,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用來抵扣營業稅或營所稅。即日起,如果營業人明顯利用個人消費發票逃稅,國稅局都會要求說明清楚,一旦無法說清楚,就會被剔除補稅及處罰。


另外,過去營業額未達20萬元的小店鋪,免開統一發票。不過,未來國稅局將展開覈實查定,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將主動輔導開立統一發票。


去年台股狂飆,部分投資人買賣未上市股票時,藉由申報不實成交價格,規避證券交易稅。北區國稅局表示,一旦被查獲,除了補繳本稅以外,並將處以應納稅額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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