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二十四日表示,去(一百)年大陸人民來臺總數逾一百七十二萬人次,與九十七年的三十萬二千餘人次相比,成長幅度已超過五倍,其將檢視交流實際狀況,達成促使兩岸交流常態化的目標。


陸委會二十四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九十七年六月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迄今已簽署十六項協議,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大陸地區民眾來臺人數也呈倍數成長。大陸民眾來臺以觀光人數居冠,占來臺總人數八成,專業交流次之,占一成五,社會交流僅占百分之五。其中去年大陸來台觀光人數呈現大幅成長,達到一百三十一萬九千人次,平均每天入境三千六百十三人次。


陸委會指出,大陸民眾來臺人數雖然大幅增加,但近年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等機關查獲大陸人士以假結婚申請來臺或逾期停留、行方不明等違法案件數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且陸客來臺觀光自由行正式實施迄今,更未發生逾期停留或違規個案。陸委會表示,此顯示政府現行安全管理機制發揮效能。未來,其將秉持既開放,又把關的立場,配合兩岸情勢及交流需求,檢視交流實際狀況,協調相關政策及法規,達成促使兩岸交流常態化目標。


參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的停留期間,自入境的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逾期停留者,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另參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或觀光活動,其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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