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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加強個所稅檢查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大陸的稅務檢查隨著稅法、稽徵技術及電腦聯網的進步,檢查力道一波強過一波,明年起將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檢查,引起外資企業高度關注。
大陸稅局對故意漏稅、逃稅,可無限期稽查,2009年稅務總局發函,納稅人自算稅額有錯誤,追稅期間為5年,但限低於人民幣10萬元以下稅額案件,10萬以上的巨額案件不在內。而且,舉證責任在納稅人身上。
大陸稅局對稅務檢查,分稅務自查與稽查,稅官根據稅法法規對納稅人的稅務合規狀況進行檢查,近幾年相當普遍。
稅務自查通常由公司的主管稅務局發起,要求納稅人自查稅務合規狀況,完成並提交自查報告給稅務局審查;自查範圍通常涵蓋最近1到3個年度,可能同時包括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且時間安排有時很緊急,限在幾天或一周內就要提出自查報告。
稅務自查若發現問題,稅務局可能會進一步的跟蹤調查和展開正式的稅務稽查。因此應努力與稅官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儘量避免後續的稅務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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