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表示:由於網路資訊發達,近來有民眾大量以奇摩拍賣和露天拍賣網站公開資訊經下載、影印並自行臆測及估算逃漏稅額後,即據以檢舉賣家「疑似逃漏稅」,未就檢舉事項提供違章漏稅之具體事證。
國稅局為求慎重及避免無端擾民,要求檢舉人提供具體逃漏事證,卻引起檢舉人誤認為國稅局故意拖延。
國稅局指出政府鼓勵民眾檢舉逃漏稅,其目的除杜絕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外,也希望藉由檢舉人提供具體違章漏稅事證,減少稽徵人力與成本。如檢舉人舉發逃漏稅案件僅利用拍賣網站等公開資訊提出檢舉,尚難成立違章漏稅之事證,稽徵機關將無法依據所提供事證核發檢舉獎金。
民眾依據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漏報之金額及證據資料,並經調查不實者,國稅局會行文限期請檢舉人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者,或認無調查必要者,則免議存查,並將調查核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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