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課徵房屋稅及非農業使用土地課徵地價稅,僅為納稅義務履行,無法使違章建築變成合法


農地違規使用,除須依法繳納房屋稅、地價稅外,可能觸及違反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須處罰鍰之規定,請民眾注意。


民眾常生疑義詢問,農業用地興建違章房屋又沒有產權,何以要申報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既已繳了房屋稅、地價稅,為何遭縣政府相關單位科處農地違規使用之罰鍰?


稅務局表示:農地依法應從事農業使用,如在農地上違法興建房屋,做停車場、工廠……等非農業使用行為時,除設籍課徵房屋稅、改課地價稅外,另違規使用部分,將遭縣府其他相關單位依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須限期恢復原狀。


農地作非農業使用係屬違法行為,而所興建之違章房屋,基於課稅公平原則,依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地價稅,故民眾不能據以主張違章建築因繳稅就變成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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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