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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不動產是否可規避遺產稅 兼 快速將不動產登記給特定人?


        §朋友的婆婆的房子已決定給她第四個兒子 (因為其他兒子都已先行分產) 但又怕百年後另兩名兒子會有爭奪之嫌,聽說有種信託方式 可將財產以遺囑信託方式給媳婦,約定10年後(百年後) 即可自動將不動產轉移在受益人老三名下. 屆時遺產稅因有免稅額可減輕稅負 又不須立即繳交贈與稅便可將財產轉移給兒子,真的嗎?


         1.遺囑信託是針對無權搶遺產的人,例如父母不在了,只留下年幼的小孩,繼承了大筆遺產,此時往往跑出一堆無權繼承的叔叔阿姨搶監護權,此時若有遺囑信託,則遺產已委託信託公司代管,一堆叔叔阿姨無法介入。


         2.您朋友的例子,婆婆有權指定要給老四,但民法有【特留份】,依法其他兒子還是可以據法力爭,雖然老四可以主張其他兒子都已先行分產,但已經變成必需以訴訟來解決。


         3.屆時遺產稅因有免稅額可減輕稅負,又不須立即繳交贈與稅便可將財產轉移給兒子,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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