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益信託:


信託成立時:土地增值稅、契稅等都是可以免稅的。 (緩課股票仍列為緩課期間)


續後每期地價稅跟房屋稅仍須繳納。無所得稅問題


      (2)他益信託:


         信託成立時:有土地增值稅、契稅、緩課股票面額列入所得、淨值列入贈與贈與等。


         續後每期地價稅跟房屋稅仍須繳納。


      (3)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短漏報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或虛報相關之成本、必要費用、損耗,致短計第三條之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受益人之所得額,或未正確按所得類別歸類致減少受益人之納稅義務者,應按其短計之所得額或未正確歸類之金額,處受託人百分之五之罰鍰。但最低不得少於一萬五千元。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未依第三條之四第二項規定之比例計算各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者,應按其計算之所得額與依規定比例計算之所得額之差額,處受託人百分之五之罰鍰。但最低不得少於一萬五千元。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第九十二條之一規定之相關文件或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及相關憑單者,應處該受託人七千五百元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逾期不補報或填發者,應按該信託當年度之所得額,處受託人百分之五之罰鍰。但最低不得少於一萬五千元。


所得稅法第111-1


(4)受託人向地政機關辦理信託登記、向國稅局申辦扣繳編號,不論有無收入,每年年初都要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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