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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旺報


    ·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日表示,金管會積極推動券商發展境外承銷、配銷、代客操作等「離境業務」;並會向財政部爭取券商離境業務比照銀行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免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增加券商承做離境業務的誘因。


     另外,行政院長陳冲昨日也指示央行修改《管理外匯條例》,讓保險業和證券業也能參與外匯業務,而非只有外匯指定銀行(DBU)。


     行政院昨日召開「財經議題研商會議金融場次」。與會的券商公會理事長、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黃敏助在會中爭取允許券商比照銀行從事離境證券業務,並賦予外匯及租稅管理優惠誘因,以利發展國際資本市場業務。


     券商公會表示,台灣法令允許國內外銀行設立OBU,賦予各外匯及租稅管理優惠誘因,吸引境外資金匯集,以發展台灣國際金融業務,卻未開放證券業參與。且雖國內券商有意發展海外業務,但缺乏類似銀行業有關離境業務外匯及稅賦優惠的政策支持,不易發展海外有價證券業務


     陳裕璋在會後表示,目前只有離境銀行業務而未有證券業務,為擴展券商業務並與海外金融機構公平競爭,解決國人資金外流問題,開放我國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有其必要性。


     陳裕璋說,證券離境業務若無法比照《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中對銀行設OBU的免稅政策優惠,「券商做起來會很沒力」。他強調,證券離境業務是新的業務,因此沒有稅基流失問題。且離境業務上路後,券商的獲利、顧用人員、薪資所得等都須繳稅,對稅收增加反而會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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