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稅務局表示,燃料使用費俗稱燃料費,在每年7月開徵。最近有民眾發現未繳燃料費,頻向該局申請補單。浪費許多寶貴時間,其實燃料使用費不是稅,主管機關是監理站,民眾如有任何有關燃料費的問題,請直接向監理站洽辦。至於使用牌照稅,才是稅務局業務範圍。


 


王寶華與您分享,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其他問題,歡迎留言(留言必回


E-mail:rola0982585839@yahoo.com.tw  


服務電話:0982585839 (中華電信)0985142908(亞太)


skype: rola0982585839


公司設立*工商服務*董監會議*董監改選*陸資來臺*外資來臺*辦事處設立*大陸人士來台*


*法律諮詢*股東糾紛*公司破產*公司清算*清算人就任*欠稅解套*強制執行*限制出境解除*


*會計帳務*節稅規劃*境外公司*三角貿易*ECFA*OBU*陸資企業設立*專業服務


會計師*律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