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1 千元以下可現場領取 財政部:刺激消費帶動商機
財政部昨(三十一)日表示,外籍旅客購物時如可現場拿到購物退稅,勢必增加他們再度消費的動力,進而帶動旅館、餐飲及娛樂等產業的商機,有助於我國經濟成長。所以目前規劃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的小額退稅案件,可於消費當日辦理現場退稅。
財政部表示,外籍旅客購物時如可現場拿到購物退稅,勢必增加他們再度消費的動力,進而帶動旅館、餐飲及娛樂等產業的商機,而目前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金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的小額退稅案件約占所有退稅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七,所以正規劃退稅金額在一千元以下的案件,除可自購買貨物日起,三十日內於出境時向海關申請退稅外,也可以在消費當日向經核准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的特定營業人申辦現場退稅。參照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2條第5款及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外籍旅客自購物日起三十日內,攜帶特定貨物出口,可向海關申請退還貨物營業稅。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0條之1規定,外籍旅客向特定營業人購買特定貨物,如達一定金額,並於一定期間內攜帶出口,可在一定期間內辦理退還特定貨物的營業稅。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特定營業人由專人辦理退稅時,專責退稅人員應具備高中、高職或專科以上相當學歷並具基本電腦操作概念,且至少一人以上具有經稽徵機關授與十六小時以上的專業教育訓練並經測驗合格,即可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並取得核准銷售特定貨物現場退稅標誌。
財政部並表示,為順利推動外籍旅客現場小額退稅作業,會配合建置外籍旅客退稅管理系統並舉辦教育講習,並於近日內完成,依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施行日期是由交通部會同財政部訂定,目前也去函交通部建議以七月一日為現場小額退稅作業的施行日,也開始接受特定營業人報名參加教育訓練講習,在領取現場退稅標誌後,就可以在施行日起開辦。財政部強調,有意願開辦現場小額退稅作業的特定營業人,應密切注意相關新聞稿及辦理講習的公告。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