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社保法增成本 台商應變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去(2011)年10月開始,推出「新社會保險法」,強制要求外籍工作者參加保險,並推出社會保險號碼,以資訊平台整合追蹤外籍工作者的出入境、繳稅資料。台商企業應衡量可能增加的成本,並適當調整福利制度。
過去台灣人是在大陸並不強制加入社會保險,但自去年起,只要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工作,就強制須加入社保。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費由雇主和員工分攤,每個城市分攤比率不一,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以北京市為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比率為雇主20%、員工8%;基本醫療保險比率為雇主10%,員工2%;失業保險比率為企業1%,個人0.2%。
徐文惠表示,台商企業中有許多台藉幹部,在大陸都須加入社會保險,對台商雇主來說是筆不小的新增支出。台商應考量是否要保留台幹在台灣的全民健保、是否要取消當地僱傭的台幹養老金補貼等福利。
參加社保的外籍人士,可享受保險待遇,如基本醫療、失業給付等,離開大陸時,可凍結帳戶,回來後再繼續繳納費用;若不會再回大陸,可將帳戶中個人支付的養老金部分領回,但雇主負擔部分須充工。
另外,外籍人士將獲得一組終身有效的「社會保險號碼」,作用就等同身分證字號。徐文惠說,這將補足外國人沒有身分證號的空白。
大陸政府將透過這號碼,整合稅務、保險、海關等資訊平台,監控、跟蹤外籍人士在大陸的進出境、繳稅狀況。
若企業未照規定繳納,將罰一到三倍罰款,也會針對企業負責人處以人民幣500元到3,000元罰款,逾期仍未補繳者,還會直接從企業銀行帳戶中扣款,甚至扣押、查封企業財產來抵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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