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者:



魚兒 ( 初學者 5 )



發問時間:



2011-07-19 16:31:39



解決時間:



2011-07-29 16:33:03



名字被自己姐夫借去使用開公司.欠稅沒繳.我房子被查封了.他一樣不太有意願處理.針對姐夫我可以提告?



  • 2011-07-19 16:54:59 補充

我是知情的


最佳解答



















回答者:



王寶華-解決稅務法律管理相關問題 ( 研究生 1 )



代表知識團:



中小企業服務處-解決稅務法律管理相關問題



擅長領域:



稅務 | 創業



回答時間:



2011-07-22 16:36:29



1 名字被借用,你又是知情,應該是當時公司設立時,你是有簽署公司設立相關文件,如股東同意書、董事愿任同意書等。


2 公司欠稅不可能查封房子,應該是限制移轉而已。或 者不是公司欠稅,是你個人也有欠稅。(如作虛偽分配導致綜所稅等)。


3 就算你民事告贏了,你姐夫沒錢,你一樣沒辦法處理。重要的還是想辦法將公司結清算。


 


目前處理的方式如下:


1    清算人就任,先免除其他人的責任。


2    變更稅單為負責人(或其他人),并通知強制執行處,告知我們已在進行復查。


3    國稅局進行復查程序,以便辦理稅單更正。


4    稅單確定后,若確定無法繳納,則立即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


5    破產通過案件完成。破產不通過,則你需等到執行滿5年即可解除限制出境。


6、還有其他注意事項,歡迎帶資料當面洽詢。或來電。


其他相關問題參考如下:


http://tw.myblog.yahoo.com/rola0982585839/article?mid=2753&prev=2765&next=2751&l=f&fid=31


限制出境期間逾5年者,國稅局即陳報財政部解除出境限制


http://tw.myblog.yahoo.com/rola0982585839/article?mid=2676&prev=2680&next=2635&l=f&fid=31


國稅局及行政執行處皆可限制欠稅人出境


http://tw.myblog.yahoo.com/rola0982585839/article?mid=2680&prev=2681&next=2676&l=f&fid=31


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其他問題,歡迎留言(留言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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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