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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個人所得稅


問:中國大陸從91日 起適用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請問外籍人士與中國籍員工申報上有什麼差異?可以舉例說明嗎?


答:工資:


 假設某外商獨資企業在2011年9月發放工資,給中國籍員工應發工資數為5,000元,其個人承擔的按照國家規定的五險一金(即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費用為955元,給外籍人士的應發工資數為10,000元,外籍人員不交納五險一金。


中國籍員工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9553500 × 3%=16.35(元)


外籍人士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35001300 × 20%555=485(元)


股息、紅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八)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以上通知中可以看出,外籍人員從其投資的境內企業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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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