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營業人容易疏失而遭受處罰的情形:統一發票書寫錯誤,未作廢重開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若有書寫錯誤或金額輸入錯誤,應將原發票收回作廢另行開立,並在錯誤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上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並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載明,若疏忽未作廢重開,將依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王寶華與您共同分享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不吝指教 Rola0982585839@yahoo.com.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la王寶華 的頭像
    rola王寶華

    王寶華的顧問室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