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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MAP、APA 台商稅安心
· 工商時報
·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兩岸稅局對跨國企業移轉訂價(TP)查核力道加強,台商萬不可掉以輕心,稅務專家建議企業,善用大陸租稅協定的相互協議程序(MAP),及預約訂價協議(APA)兩項法寶,妥適與稅局進行協商,以降低稅務風險。
勤業眾信會計師張宗銘表示,企業若有海外關係企業盈利而台灣母公司虧損,或海外貿易公司保留利潤的情形,容易引起稅局注意。
他說,諸如製造子公司使用母公司技術生產再出貨予其自有客戶、母公司是否收取權利金或管理收入、關係企業間收取相關權利金的計價方式、關係企業間提供借貸的利率是否符合常規,以及關係企業間提供背書保證是否有收取手續費等相關問題,都易於受到質疑。
移轉訂價調查選案階段一般在匯算清繳結束之後2到3個月,稅務機關在此期間會進行大量的資料收集工作,對潛在調查公司進行分析後安排查核。因此企業應提高警覺,提早準備應對,不要等到稅局「立案」查核才作因應。
大陸的租稅協定網絡很發達,跨國交易的租稅負擔經常有重複課稅問題,因涉及兩國間的租稅協商,雖複雜度高、協商時間長,但善於運用相互協議程序(MAP),不失為救濟途徑。因為,在大陸行政訴訟的救濟程序,並不被鼓勵。但企業要注意須在3年內的時效性提出MAP。
此外,APA的使用,是另一種趨勢。郭心潔說,現在申請APA的案件增加,如何讓企業所提APA較受稅局重視,必須注意案件的「故事性」,諸如APA方案要可行、功課要作足資料齊備、獨特行業、獨特交易、驗證方法獨特等,以提醒稅局提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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