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中之建築物讓與他人建造變更起造人名義免徵契稅


建造中之房屋因建屋者經營不善,致無法完成該房屋之興建工程,而由另一建屋者承受,繼續該房屋之建造工程,實質上為營繕工程之承受而非房屋買賣,得予免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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