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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案例董事長倘已自行辭職,
公司應以董事長解任進行補選或改選董事。
董事長倘未辭職,而公司有改選董事之需求,
亦得依公司法第199條之一規定經股東會決議改選全體董事,
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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