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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前(十六)日表示,為擴大地政網路服務,使用自然人憑證的民眾,透過網路就可以申辦簡易登記、土地複丈、申報地價及地政規費網路繳納等業務與服務,新增的線上繳納地政規費服務將自 二月一日 起上路。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包括土地登記、測量及地價等三大類十五項的線上申辦服務項目,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申辦案件與繳費,該系統不僅可自動帶入申請人地籍資料,簡化申請流程,民眾於申辦後,亦可隨時透過網路或行動裝置查詢辦理進度,系統亦會主動通知案件辦理進度。此外更結合內政部全國土地基本資料庫,提供全國一百零八個地政事務所及金門縣地政局案件進度單一入口查詢。


內政部地政司並表示,自 二月一日 起,將新增地政規費網路繳納服務,以後民眾繳納地政規費,不限繳費項目,只要登入系統依序輸入繳費案號、檢查碼或申請人統一編號,線上即可繳費。此外,針對法院囑託土地複丈或建物測量案件,民眾原本需先行親至地政事務所填寫複丈申請書及繳費,但是提供地政線上繳費服務後,民眾只須事先以電話連繫地政事務所取得繳費案號,上網完成繳費後,該地政事務所人員即會主動受理並幫民眾填寫申請書。


參考土地法第47條之2,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由中央地政機關訂定。同法第65條,土地總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土地他項權利價值,繳納登記費千分之二。同法第67條,土地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應繳納書狀費,其費額由中央地政機關訂定。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第4條,各級法院囑託辦理複丈及測量業務,並限期在十五日內辦理者,其費用依同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加倍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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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