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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現代住宅方案出售 70 年地上權 經建會擬年底發包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昨(四)日表示,為了平抑都會區的房價,目前已經鎖定台北一些捷運末端土地,計畫年底推出,「現代住宅」方案,將由政府釋出地上權,並徵選建商興建,民眾購買後將有七十年的地上權,希望讓民眾只要租得起房子,就買得起。


隋著都會區房價的持續上漲,政府為了平抑房價,讓一般民眾能滿足住屋的需求,經建會表示,最快今年底會計畫推出「政府出地、民間興建」的「現代住宅」,而這些靠近捷運的公有地地上權,最長期限可以達七十年,將會結合建商興建,藉著讓建商只負擔興建成本的方法,應該可以有效抑制房價的上漲,民眾只要符合「名下沒有任何房子」、「家庭年收入不超過一定水準」良條件即可購買。


經建會主委分析,目前房價會居高不下,應該是土地取得成本高,為了平息房價這十大民怨之首,相關部會已經推出有「合宜住宅」、「社會住宅」等方案,而「現代住宅」這方案,主要規格將設定為十六到 二十坪 之間、挑高 三米 二到 三米 六,以二加一房為主、並附帶網路,加上整合社區的規劃,並以低價格出售為優先,經建會主委表示,未來公開招標徵選合作廠商,如果越符合條件,越容易得標。


而所謂地上權,依照民法第832條規定,是指在他人土地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並且依照同法第841條規定,地上權並不因建築物滅失而消滅,而土地設定地上權的期限規定可參考,臺北市地上權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及出售實施要點第2點第1項前段,是以設定五十年為期限,而依照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5點第1款規定,設定地上權的存續期間最長為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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