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表示,因報稅期間申報人數眾多,國稅局及稽徵所均有提供協助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惟該服務係屬便民性質,對於申報資料,民眾仍應盡核對義務。若民眾於申報期間發現,申報資料中有將「姪」女誤申報「子」女等此類錯誤,應要求即時更正申報資料,以確保申報資料正確。
國稅局表示,少部分納稅義務人會將較低所得親戚朋友之子女的戶籍,遷入自己家中,或以提示切結書方式,以達到少繳稅之目的,其實同戶籍或提示切結書,都只是具備形式要件,若受扶養者之父母經查有扶養能力,或與納稅義務人無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及未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事實,或僅提供金錢物質資助,依規定仍不得列報扶養。
另外,根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夫妻分開申報、虛報免稅額及扣除額、分散所得等案件,不論有無短漏報所得,及不論短漏報應課稅所得是否小於25萬元,只要漏稅額超過300元,根據個案事實認定,若明顯故意或過失,除補稅外還會加罰,尤其是故意漏報虛報,可能會重罰,請民眾多加注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