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繳款書原則上是按戶核發,因此,稅捐機關對持分共有的房屋會向共有人中一人發單課徵。
稅務局說明,收到繳款書的共有人代表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向其他共有人求償;惟民眾如有需要,可申請分單課徵。該局受理後會依各共有人持分比率分別發單,但是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尚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ola王寶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