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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財經月報明(二十六)日舉行,經濟部長將報告振興出口創新作法,根據經濟部短期刺激出口方案,擬全面恢復外銷出口沖退稅措施,目前關稅稅率百分之四點三以上的貨品可退稅,未來將再設門檻,鬆綁為全無限制。
為搶救出口,拚有感振興經濟,經濟部長明日將於總統府財經月報上報告振興出口創新作法,規畫短期、中長期措施;短期是指到今(一百零一)年底、明(一百零二)年初就可收效;中期則是一至二年才會見到貿易效果;長期要二年以上,始能改善現有貿易結構。有關短期刺激出口,經濟部提議全面恢復外銷品出口沖退稅措施,現行關稅稅率依關稅法第63條第1項在百分之四點三以上貨品退稅範圍,將鬆綁為全無限制。
至於中期,推動整廠整案輸出、進一步拓銷新興市場,如緬甸、柬埔寨、寮國。長期措施則為產業結構轉型,以提升非中間財出口。對此,財政部表示,外銷業者大多數仰賴進口原物料加工後再出口,許多關鍵零組件也由國外進口,因此,為協助業者因應衝擊,與世界市場競爭,財政部樂見再擴大出口沖退稅的適用範圍,此次鬆綁,受惠包括化學、電機電子產品及零件、塑膠及塑膠製品、紡織及紡織製品、精密儀器、金屬製品和汽車零件等產業。
擴大出口沖退稅,最早於九十七年金融海嘯期間由財政部提出;後來因應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生效對我出口產品威脅,財經部會再擴大出口沖退稅範圍至百分百之四點三稅率以上貨品,參照財政部100年10月14日台財關字第10005909160號公告,施行至今已近一年,約有一千二百餘項貨品適用外銷出口沖退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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