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符合規定也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喔


稅務局表示:外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居留證,不論是否領有汽車駕駛執照,如其居留證地址、車籍地址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且與身心障礙者有親屬關係時,其所有車輛專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亦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戶以一輛為限,以落實推廣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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